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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理赔的流程包括哪些

时间:2025-03-21 作者: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心支公司 阅读:4403 分类:车知道

具体流程如下:

  1. 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 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 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

  4. 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 发放索赔单证;

  6. 图23.jpg

  7. 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8. 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9. 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10. 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11. 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联二)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12. 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13. 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14. 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15. 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16. 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17. 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18. 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